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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秋季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11 阅读次数:
--> 关于2017年秋季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有关学院(系、所、中心)及相关人员:

根据我校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现启动2017年秋季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工作。本次工作将紧密结合北京大学非学历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和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请务必认真阅读工作通知,做出相应工作安排。

一、申请资格

本次学位申请针对我校2013-2016级的研修班达到申请学位要求的学员,以及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的具有重新申请学位资格的学员。

二、学员申请程序

1.将学位申请意愿报给院系

时间:2017911-914

计划于20179月提交答辩申请的学员,需要在此时间段按院系要求将有关信息报给所在院系教务老师。由院系教务老师整理好其专业课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培养办公室老师统一上传至全国信息平台。

2.网上提交学位申请,上传学位论文

(1)在北京大学校内门户提交申请,并打印相关材料

时间:2017914-18日上午12点之前,登陆我校学位管理系统https://portal.pku.edu.cn/infoPortal/在业务办理——研究生院业务——补充学位信息、提交学位申请、提交论文电子版。在打印学位审批材料下打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信息审核表》(一式两份)、A/B档案封面(一式一份)。

注意:

l  在校内门户提交学位申请时,所填的论文信息应为毕业论文的信息,而不是发表论文的信息。

l  只有北京大学校内门户提交毕业论文,导师才能在系统中为其填写评语,进行论文评阅。

l  如论文内容在答辩之后有修改,可以在答辩结束后5日内重新上传电子版论文,新版本将自动替换原来的版本。

l  2016年秋季申请过学位但未获通过的学员,且学位分会根据规定做出过决议:允许其在半年后一年内,重新申请学位。申请者须填好附件二:《北京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重新申请学位审批表》一式两份,由申请人、指导教师、分会负责人签字,拿到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审批通过,学员才能登陆校内个人门户,维护信息,打印相关表格。

 (2)在全国平台提交申请

时间:2017921-25日上午12点之前,登录全国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

在“学位申请—申请论文答辩资格”界面提交论文答辩申请。申请人必须在我校管理系统和全国平台同时提交申请,否则申请人后续申请程序无法继续。

学员申请答辩流程网上操作的指南请参见“附件一”

如果遇到在全国平台无法提交学位申请的情况,请尽快与院系教务老师联系解决。

3.提交学位论文供导师审查

申请人将学位论文上传至校内平台后,还需提交纸板论文给导师审查,由导师在校内门户中写出详细评语,同意其进入评阅及答辩程序。导师在校内门户中填完评语后,申请人可以在校内门户打印导师评语,并找导师签字。

4.向院系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2017927-28到院系提交材料,具体的时间地点以院系的通知为准。提交材料内容:

 = 1 \* GB3 信息审核表(一式两份,贴照片)、A/B档封面一式一份。

 = 2 \* GB3 导师评语(一式两份)在校内门户打印并找导师签字。

 = 3 \* GB3 在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期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申请人发表文章的目录页和文章页,在目录页标记出作者文章)

 = 4 \* GB3 学位证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5 \* GB3 排版装订好的学位的论文(浅绿色封皮打印)

 = 6 \* GB3 《北京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重新申请学位审批表》一式两份。2016年秋季申请过学位但未获通过的学员,且学位分会根据规定做出过决议:允许其在半年后一年内,重新申请学位。申请者须填好此表,由申请人、指导教师、分会负责人签字,在院系收材料之前,拿到学位办审批,再一起递交至院系。重新申请学位审批表见“附件二”

注:对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如下:A.发表在公开出版的学术类期刊(包括核心期刊)上;B.论文的规范形式应包括:标题、作者信息、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C.论文内容须与申请人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相关;D.提交申请材料时须提交正式印刷出版的期刊,如有正式接收函,须先到学位办审批,通过审批后方可到院系递交其他材料。

5.缴纳初审费

申请人递交的材料通过院系审查后,可缴纳初审费450元,具体缴费办法另行通知。

6.准备答辩、缴纳答辩费、拍摄学位证照片

学院(系、所、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阅,评阅结束后,学员可以通过我校学位管理系统查询评阅结果,通过评阅者须在答辩前缴纳评阅答辩费6000元,具体缴费办法另行通知。

统一采集学位信息的院系,学员须在2017928-1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学位信息采集点拍摄学位证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三”);不参加统一采集的院系,学生将照片的电子版和纸版同时交给所在院系教务老师。照片要求如下:①纸版照片为小二寸,2张,必须是单一蓝色背景;申请人须在纸版照片背面注明学号、姓名。②电子版照片必须为JPG格式。照片题目的格式为:申请人学号(Sxxxxxxx)申请人姓名(XXX),例如: S1528001张晓军。

7.参加答辩

具体安排以院系通知为准。

8.在全国平台提交论文信息和上传论文电子版

请于答辩通过后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登陆全国平台——学位申请——填报论文信息,并上传最终电子版学位论文,否则学位信息无法报送至教育部,影响学位认证。

三、导师的工作程序

导师应在学员向院系提交申请学位材料之前在校内门户填写北京大学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明确写出是否同意学生的论文进入评阅和答辩的环节。

学位办公室

培养办公室

2017年911

 

附件一: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申请学员操作指南

附件二:北京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重新申请学位审批表

附件三:学位证照片采集相关事项

附件四: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封面

附件五: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