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艺术学院2021年双学位拟录取名单公示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5-31

经艺术学院学院对符合申请条件学生的评审,初拟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双学位录取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4日,为期5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公告栏、官网“学院公告”栏

若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情况:sunli0320@pku.edu.cn。收到异议后我院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21年5月31日

 




  附件-艺术学院双学位初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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