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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秋季艺术硕士(MFA)毕业作品提交须知

时间:2015-03-04 阅读次数:
2011年秋季艺术硕士(MFA)毕业作品提交须知

参加2011年秋季学位论文答辩的艺术硕士(MFA)学员,请将本人的毕业作品制作成一张DVD光盘(MPEG2格式),于102517:00之前提交至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北京大学理科5号楼428室,邮编100871)。

1、作品基本要求

毕业作品应与学位论文紧密联系,其内容必须与论文内容相关,能够展示本专业较强的实践能力。毕业作品要求完整、系统,能够体现本专业研究方向较高的艺术水准。

作品思想正确、主题鲜明。作品要符合电视台的播出标准:内容充实、画面丰富、音响清晰、形式新颖、剪辑自然流畅、反映明确的编辑思想、较高的编辑制作水平及驾驭节目的能力。

2、作品创作时间

毕业作品的创作时间为20091—201110月之间。如学员的答辩时间后延,毕业作品的创作时间可作相应调整。

3、作品内容时长

毕业作品要求时长在20—30分钟(若是20分钟,应为完整的电视栏目时长)。

4、作品参与身份

毕业作品要求学员的参与身份和署名为主持人、编导、记者、策划、制片人等其中一种。

5、作品封面标签

毕业作品DVD光盘须按如下内容打印标签粘贴在光盘正面:

学号,姓名,学位论文题目,导师,现工作单位,职业/职称

6、请将附件中表格填写后,与作品一同交至继续教育办公室428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1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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