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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夏季毕业艺术硕士(MFA)毕业作品提交须知

时间:2015-03-04 阅读次数:
2011年夏季毕业艺术硕士(MFA)毕业作品提交须知

请各位计划参加5月28日学位论文答辩的艺术硕士(MFA)学员,将本人的毕业作品制作成一张DVD光盘(MPEG2格式),于2011年4月28日17:00之前提交至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北京大学理科5号楼422室,邮编100871)。

1、作品基本要求

毕业作品应与学位论文紧密联系,其内容必须与论文内容相关,能够展示本专业较强的实践能力。毕业作品要求完整、系统,能够体现本专业研究方向较高的艺术水准。

作品思想正确、主题鲜明。作品要符合电视台的播出标准:内容充实、画面丰富、音响清晰、形式新颖、剪辑自然流畅、反映明确的编辑思想、较高的编辑制作水平及驾驭节目的能力。

2、作品创作时间

毕业作品的创作时间为2009年1月–2011年4月之间。如学员的答辩时间后延,毕业作品的创作时间可作相应调整。

3、作品内容时长

毕业作品要求时长在20–30分钟(若是20分钟,应为完整的电视栏目时长)。

4、作品参与身份

毕业作品要求学员的参与身份和署名为主持人、编导、记者、策划、制片人等其中一种。

5、作品封面标签

毕业作品DVD光盘须按如下内容打印标签粘贴在光盘正面:

姓名   性别   学号

毕业院校   专业

研究方向 导师

入学时间 获得学位时间

本/专科毕业院校 本/专科专业

现工作单位 职业/职称

学位论文题目

6、请将附件中表格填写后,与作品一同交至研究生教务办公室422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1年4月6日



附件下载:
       1. 作品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