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我院申请获取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原则上需满足以下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成绩优良;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不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境外留学。
5、在三年级结束时完成届时所开设 85%以上的必修课程;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应完成《北京大学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培养方案》的要求,即修完全部思政课程,且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6、原则上必修课成绩无不及格。
二、学院根据当年教务部分配的名额,原则上按照成绩排名从上至下给予推免资格。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1、培养方案中以下范围内的课程成绩计入推免要求:2.1 专业基础课、2.2 专业核心课、 3.1 专业选修课。
2、在推免要求课程范围内计算平均成绩(所有课程成绩总和/总课程门数)。 可扣除成绩最低的一门。如有等级制(含合格制)成绩,则自动不计入。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艺术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25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