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人才培养 MFA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艺术硕士MFA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说明

时间:2014-01-09 阅读次数:



为了加强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保证培养质量,特规范了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过程中“学位论文开题”环节。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做出如下说明,请照此执行:

 

1、“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硕士研究生进行论文写作的一个重要阶段,它关系着学生论文写作的准备是否充分,也决定了学生论文写作的质量,因此,应当予以高度重视。

 

2、论文开题报告应在学生初步选题、构思、搜集资料之后开始撰写,目的是向论文指导老师介绍自己论文写作的准备情况,以及自己的写作计划,以便让指导老师在论文写作起步阶段即全面了解并指导学生的论文选题、思路和纲要。

 

3、开题报告应详细介绍自己的选题过程和来源、主要研究内容和论文的大致结构、拟采取的研究和写作方法、搜集了哪些参考资料、预期研究结果、具体的论文写作计划等内容。

 

4、开题报告应以书面形式(表格如下)提交给论文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进行审核。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应对学生提出硕士学位论文写作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如指导老师对开题报告未予通过,应对学生的论文开题提出具体的调整意见,并指定再次提交开题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能晚于10月底或4月底)。

 

5、学生应按照下述时间要求向论文指导老师提交开题报告:拟于夏季毕业答辩的学生,应在10月30日之前提交;拟于秋季答辩的学生,应在4月20日之前提交。

 

6、学生需下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题报告审核表》,认真填写后交论文指导老师审核。在开题前一周,将《选题报告审核表》一式8份交至教务办公室。

 

7、论文指导老师应认真严格审核学生的论文开题报告,在表中相应位置填写具体的审核意见并签名。待开题结束后,将签字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题报告审核表》交至教务办公室。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MFA学位项目中心

2011-9-1